社会服务承诺
一、在县城及各乡镇供电营业场所,公开电价标准和服务程序。
二、供电营业厅实行无周休日制度。
三、定期向社会发布月度、季度、年度电网调度信息,公告电网电压、频率合格率等安全运行信息。
四、不断提高城乡安全可靠供电水平:城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.89% ,城镇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 95% ;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6% ,农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 90% 。在完成农网改造的农村实行“三公开、四到户、五统一”的供电服务。
五、提供 24 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。到达故障现场抢修的时限:县城城区 45 分钟,农村 90 分钟,边远地区 2 小时。特殊地区适当延长服务到达时间。
六、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,提前 7 天向社会公告停电的区域、线路及停电和恢复供电时间。对连续性用电的高压客户提前 5 天直接通知到户。
七、受理客户用电申请,在客户办完用电申请手续后,低压用电 2 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,高压用电 5 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。受理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后,在 5 个工作日内送电;其他客户在受理装置验收合格后, 5 个工作日内送电。
八、公布电力故障报修、供电服务投诉举报电话。
投诉举报电话: 2388278
故障报修电话: 3797103
用电业务咨询电话: 37626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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